牡丹江市公安局阳明分局消防科
消 防 安 全 检 查 意 见 书
牡阳公消检字[2007]第0001号
牡丹江市民大市场(阳明区平安街100号):
根据你单位关于牡丹江市民大市场开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,我科于2007年2月1日派员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。经检查同意开业并提出以下意见:
牡丹江市民大市场位于牡丹江市阳明区东平安街100号,地上一层,建筑面积700平方米,耐火等级二级,有安全疏散出口三部。
1、该市场装修已经牡丹江市公安局阳明分局消防科设计审核,消防审核意见书编号:牡阳公消审字[2002]第056号;并通过了牡丹江市公安局阳明分局消防科验收,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:牡阳公消验字[2003]第012号;
2、安全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符合规范要求;
3、室内消火栓完整好用,灭火器材配置符合规定;
4、该市场已经落实了防火安全责任制;
5、该市场制定了防火安全管理制度;
6、该市场制定了灭火和疏散预案;
该市场经营者、经营项目、经营场所如有变化,必须依法重新申报消防安全检查。
牡丹江市公安局阳明分局消防科
二OO七年二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