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牡丹江市公安局消防处

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

牡公消审字[2008]0041

 

关于同意牡丹江市井冈山小学

教学楼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

 

牡丹江市井冈山小学:

你单位向我处报送的教学楼工程消防设计图纸资料(工程位于牡丹江市爱民区康安路向阳街建筑面积5340.48平方米,建筑高度17.9米,属多层民用建筑),经依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116-2006)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审核,意见如下:

一、同意该工程消防设计,请按照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资料进行施工。

二、消防产品应当选用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。

经此次审核批准后的消防设计如需变更,应当重新报送我科审核,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应当报送我科审核。

该工程竣工后,应当向我处申报消防验收,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
00八年十月二十二日

 

 

 

 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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